一、每天0时至24时,在全市范围所有道路禁止机动车鸣喇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时鸣喇叭示意的情形除外。
二、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经部队车辆管理部门核准安装警报器并悬挂部队号牌的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遇有交通受阻时可以使用符合规定的喇叭和警报器。
三、驾驶机动车在禁止鸣喇叭区域、路段鸣喇叭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等规定予以处罚。
实施时间
自2023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21日施行。
福田区隶属于广东省深圳市,是深圳市中心城区,市委市政府所在地,位于深圳中部,东起红岭路与罗湖区相连,西至侨城东路、海园一路与南山区相接,南临深圳河、深圳湾与香港新界的米埔、元朗隔河相望,北至白尾石、大脑壳、黄竹园等山脊与龙华新区民治街道毗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