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监古代的称号主要是“内侍”,一般带有具体的职务名称,如“内侍省尚书”,“内侍省丞相”等。另外,太监在明代朝廷中还有一个特殊的职位——太监总管,掌管皇宫内的日常管理工作。
而在清朝,太监的职位称号则多为“房养”(即居住在内宅的太监),“省养”(即居住在内务府的太监)或者“行人”、“卫士”等。
是指精神层面的阉割,是一种太监化的人格。其在文中所给出的定义是:没有是非观,一味讨好杈势,为捞取利益而不择手段,即为太监化人格。
在清代的皇宫中,太监的总管职位被称为“都领侍”,也被称为“总客”,而“领侍”则被称为“首领”。最为习惯的叫法就是把都领侍称之为大总管,把领侍总客称之为二总管。
此外,每个区又设太监总管一名,头戴五品顶戴,被称之为“九堂总管”,这些九堂总管统统归属“都领事”管辖,也就是太监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