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特征:
1. 承揽合同需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2. 双方应是自愿签订的;
3. 承揽内容必须一致;
4. 承揽方要给予给对方的履行给予双方应当视为必要的保证;
5. 承揽双方应当在承揽合同中定义双方的权利义务;
7. 双方应规定好根据履行情况向对方支付报酬的金额、及支付的时间和方式;
8. 双方应规定好因违约对违约方造成损失时应怎么赔偿;
9. 双方应规定好合同仲裁/诉讼的权利及义务;
10. 双方应当明确签订合同的形式及生效的条件。
承揽合同有效,承揽人要按时完成工作,保证工作适合定作人的要求,对承揽工作保密。而定作人需要验收,接受工作成果,支付酬金等等,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活动。
1、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