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个。山东省医保每年能固定在4个医院就医。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山东省医保参保人员可在省直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4所医疗机构(不限中医或西医)就医,并通过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自动实现,原则上一年内不变。
首次在本市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其待遇等待期由“连续缴费满6个月”缩短为参保缴费的次月起就可以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且参保不受户籍限制。灵活就业人员补缴中断的职工医保费,补缴欠费和滞纳金后,中断期间只计算缴费年限,发生的医疗费不报销。如果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不超过3个月,补缴后次月起就可以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如果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进行补缴,那么缴费3个月后才可以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2、强化用人单位的缴费责任
另外,用人单位整体中断缴费的,中断缴费的次月起,单位在职职工停止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待单位补齐欠费和滞纳金的次月起,在职职工恢复医保待遇。补缴中断期间医疗保险费的,只计算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期间发生的医疗费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3、调整最低缴费年限
凡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参保职工,退休后无需再缴纳职工医保费即可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
4、下调一次性补缴的缴费基数并优化退休待遇享受期限
医保报销比例的标准:
居民和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0%和80%
1、一是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2、二是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3、三是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