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定点机构月结算业务流程
(1)线上申请
定点医药机构每月3-8日与省医保信息平台进行对账后发起结算申请。
(2)线上受理审核
医保经办机构每月9-10日受理审核定点机构提交的月结申请。
(3)线上申报
待医保经办机构审批后,定点医药机构每月11-15日打印《吉林市定点机构医保费用结算表》,加盖公章后,上传至“吉林市医保经办服务”微信公众号。具体步骤:关注“吉林市医保经办服务”微信公众号——我的医保——医保服务——定点机构-“结算报表申报”模块中按要求填报提交即可。
(4)办结
2
定点机构月结算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3
其他事项:
每月3-8日为月结算期(因国家局数据上报的期限要求,结算日期节假日不顺延)。
1.
参保人员携带个人身份证、医保卡、费用发票、用药明细表等相关材料前往医保部门办理报销手续;
2.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予以报销。医药费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需要联系当地的医保部门进行挂牌。
因为医保定点是需要严格审核的,医院需要符合相关资质要求,如医疗设施、医疗技术、医疗质量等方面。
一般来说,医院需要具备3年以上临床经验,且有正规执业医师、药师、医技人员等。
此外,挂牌还需要提交一系列的材料和证书,如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职业健康检查证明等。
所以挂牌是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精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