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分交接流程
1.每天上午由清分人员向现金管理中心领取现金,下午下班前再将现金移交回现金管理中心,双方按规定做好交接手续。
2.对当天完成的已清分现金必须按人民银行缴库标准进行捆扎,封签
3.清分过程中发现长短款或假币的要做好分类登记工作,按月汇总差错情况,并及时向差错营业网点进行追收,大额差错款应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
第一条为规范分行各营业网点人民币全额清分工作,全面贯彻“现金收付两条线”管理工作要求,不断提高现金清分工作质量,特制定本操作流程。
第二条全额清分指营业网点对外付出(柜台支付、自动取款机支付、自动存取款一体机支付、缴存寄库行回笼款)的人民币必须全部经过符合人民银行规定的清分设备进行清分。
第三条10元及以上面额纸币必须全额机械清分,5元及以下券别纸币如不适合使用机械清分,可以组织手工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