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在去省医院就医时,通常需要开具转诊证明。
转诊证明是参保人前往参保统筹地区外的其它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看病就医的行为。在现行我国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中,符合异地就医情形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进行报销。部分省份已经开通省内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参保人可以直接出院结算,跨省异地就医正在试点。
异地就医时,我们经常会遇到需要办理一些手续的情况,比如异地医保报销,这需要准备如下资料:社会保障卡、有效身份证、医疗费用原始凭证、费用汇总明细清单、其它所需资料。
如果不开具转诊证明,可能会对医保报销产生影响。所以如果需要前往省医院就医,建议及时开具转诊证明。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规定可以咨询当地社保局。
1、异地就医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发票、用药明细表。
2、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需盖公司公章),如不是企业参保则不需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
3、本地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需主治医师开证明,然后该主治医师的科主任签字,再到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转院证明。
4、异地就医回当地报销比在当地就医少报10%,如没有本地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则少报20%。
5、带上以上资料到当地医保处即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