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落户条件为符合户籍管理规定,具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和工作、生活保障能力,并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纳税等条件。
流程为准备材料,提交申请,审核材料,现场确认,领取落户证。其中,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社保证明、税务证明、居住证等。
申请人需在落户后30日内到公安机关办理居住证和社保转移手续。
1.购房落户
苏州市区(除吴江)已经在2020年元旦取消购房落户,过渡期结束。
吴江及四县市2021年元旦起取消,各区设置合理过渡期,过渡期内还可以办理购房落户。
苏州购房落户过渡期
2.人才落户
可以通过学历、社保落户。
流程快、条件低。
本科可以直接落户;
大专可以通过社保落户;
技能人才根据相应条件落户。
苏州人才落户新政策细则
3.积分落户(租房落户)
申请积分管理,同时可以申请积分落户。
积分落户常年可以申请,一年出一次落户名单。
根据积分分值排名确定落户人数。
苏州积分入户政策
4.投靠落户
子女投靠
夫妻投靠
父母投靠
落户积分规则具体如下:
一、基础分
(一)个人基本情况积分=文化程度+国家职业资格或者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兵役情况+对口扶贫得分
1.文化程度
得分标准:大专(高职)为30分;大学本科为60分;硕士研究生为100分;博士研究生为200分。按最高学历计分,不累加计分。
2.技能人才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或者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资格
得分标准:职业技能等级五级(初级工)为10分;职业技能等级四级(中级工)、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职称为20分;职业技能等级三级(高级工)为30分;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职称、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技师)为60分;职业技能等级一级(高级技师)、专业技术资格副高及以上为100分。按最高职业技能等级或者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计分,不累加计分。
3.兵役情况
得分标准:军队退役人员为30分。
4.对口扶贫
(二)参加社会保障情况得分
得分标准:在苏州市、南京市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每满1个月,加5分(其中南京市的加分仅限积分落户)。
缴纳住房公积金每满一年加5分,总分不超过50分。
(三)居住情况积分=房产情况得分+居住年限得分
1.房产情况
得分标准:本人、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市拥有住宅类自有产权房建筑面积不超过75m2的为50分,75 m2以上的每增加10m2加5分;多套房面积不累计计算,总分不超过100分。
2.居住年限
得分标准:在苏州市居住年限每满1年加30分;申请在苏州市积分落户的,在南京市居住年限每满1年加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