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如下:
1、交通事故全责保险公司不全赔。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一方全责的,一般是由保险公司赔付的,但赔偿超出限额的,是由责任人承担超出部分的赔偿。
2、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对于全责九级伤残的赔偿,具体数额取决于很多因素。全责方需要赔偿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一般来说,医疗费用包括18000元的医疗赔偿限额,其他财物损失为2000元。而残疾赔偿金则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因此,具体的赔偿数额需要根据保险公司的具体规定以及受害人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建议您在事故发生后及时联系保险公司并向他们咨询有关赔偿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