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校证明一般是接收学校先盖章。
转校证明是指学生在原学校办理完转学手续后,由原学校开具的证明,证明学生已经同意转学,并且已经办理好相关手续。因此,接收学校需要先盖章确认学生已经同意转学,并且已经办理好相关手续,才会开具转校证明。
当然,具体情况可能会因地区、学校政策等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建议您在办理转学手续前,先向当地教育部门或学校咨询,了解具体要求。
如果您转校,通常不需要在原来的学校征订书。这是因为每个学校都有自己的图书馆系统,学生可以在新学校的图书馆借阅所需的书籍。
除非您需要完成原来学校的项目或任务才需要那些书籍,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向原学校提出申请。如果您是借了书未还,在转校前需要归还书籍以避免影响借书记录和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