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丹族的生活区域主要位于中国东北部地区,具体包括西拉木伦河和老哈河流域,这一地区大致位于今天的内蒙古自治区和辽宁省的交界处。契丹族是一个半游牧民族,他们的生活方式简朴而原始,以狩猎和畜牧为主。
在历史上,契丹族面临着恶劣的自然条件和不断的外部威胁,他们经常遭受到周围强大游牧民族的侵扰和掠夺。为了寻找更为丰饶的土地和安全的栖息之所,契丹族在草原上迁徙。
随着时间的推移,契丹族逐渐发展出卓越的战斗技巧,并锻造了坚韧不拔的性格。这些特质为契丹族的统一大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每一次胜利都增强了他们的实力和资源。
进入五代十国时期后,契丹族建立了契丹国,即后来的辽国。辽国的疆域在鼎盛时期包括了东北地区、内蒙古东部、河北北部以及部分俄罗斯远东地区。契丹族的疆域辽阔,文明发展速度在同时期的少数民族政权中属于领先地位。
与中原汉族接触后,契丹人开始学习种庄稼、冶铁和建房屋,逐渐融入了农耕生活。他们的服饰、住房和婚姻习俗都反映了游牧民族的文化特色。例如,契丹人冬季以皮毛制作衣物来御寒,男子髡发并在两鬓处留发,女子则将前额边沿剃光,这些习俗都与他们的生活方式和环境紧密相关。
契丹文是辽代为记录契丹语而参照汉字创制的文字,分契丹大字和契丹小字两种。
契丹大字是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于神册五年(920 年)下令由耶律突吕不和耶律鲁不古参照汉字创制的契丹大字,有 3000 余字;契丹小字相传是由耶律迭剌在学习回鹘文的基础上改造契丹大字而成,辽兴宗时耶律庶成加以整理,约有 500 余字。两种契丹文字在辽朝与金朝一直使用,直至金章宗明昌二年(1191 年)下令“罢契丹字”。此后契丹文字在金国境内渐趋失传,但在今天的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辽宁省、河北省等地发现的辽代契丹文碑刻、墓志以及铜币、印章等文物,证明契丹文在辽亡后仍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直至明朝初年。
20 世纪 20 年代以来,中国、日本等国学者对契丹文进行了大量研究,已解读出数百个字。契丹文字对于研究契丹族的历史文化具有重要价值。
契丹并不是被宋所灭,而是随着历史的变迁,契丹族逐渐消失在中国的历史长河中。
契丹族在历史上曾经建立了辽朝,成为了中国北方的统治者。然而,随着金朝的崛起和宋朝的衰落,契丹族逐渐失去了对中国的控制。在金朝和宋朝的联合进攻下,辽朝最终灭亡。
在辽朝灭亡后,契丹族逐渐融入了其他民族中,其中一些契丹人加入了西辽,最终被蒙古帝国所灭。还有一些契丹人则融入了汉族和其他民族中,逐渐失去了原有的民族特征。
因此,虽然宋朝曾经与契丹有过战争和外交关系,但并不是导致契丹消失的原因。契丹的消失更多是由于历史的变迁和民族融合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