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退休返聘工资应该按照劳动报酬的标准进行纳税,而不是按照工资标准进行纳税。其法理在于,退休人员已经不再属于劳动者,只有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取得的收入才能称作工资,按照工资、薪金标准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退休人员被返聘不再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的不再是劳动关系,所以显然取得的收入是劳务报酬,按照劳务报酬进行纳税。
2.
劳务报酬纳税标准 劳务报酬实行的是加成征收的征税方法,起纳税起征点为800元,《个人所得税法》对于劳务报酬的适用税率也做出了规定,“第六条……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退休返聘工资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与普通工资相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应按照以下方式计算:
1. 首先确定纳税所得额: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减除费用-专项扣除数。
2. 减除费用为800元/月或者实际发生的支出中较低者。
3. 专项扣除数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等方面的支出。如果您符合相关条件可以进行申报。
4. 纳税所得额超过36,000元时,需要缴纳适用于该部分超过36,0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45%的个人所得税。
因此,在不考虑其他情况下,假设退休返聘工资为35,000元/月,则其年收入为420,000元。减去减除费用(800*12=9,600)和基本免征额(60,000),则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金额约为(420,000-9600-60,000)*0.45=124200元。
主动申报纳税。本人退休后聘用工资2万元的,本人应到当地税务部门主动申请缴纳税费。按现行规定,每月收入在5000元以上的,按规定缴纳税费。具体有税务部门计算为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