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内特快专递(EMS)邮件赔偿标准
1、保价邮件如发生丢失、损毁或短少,按实际损失价值赔偿,但最高不超过相关邮件的保价金额;
2、未保价邮件如发生丢失、损毁或短少,按实际损失价值赔偿,按照邮政法、邮政法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办理,但最高不超过所付资费的三倍;邮件如发生延误,免除本次所付资费(不含包装箱、保价等附加费用);
3、对其他损失或间接损失,我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如因寄件人填写收、寄件人名址、联系电话不全、错误,导致邮件延误的,我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国际及台港澳特快专递(EMS)赔偿标准
1、延误:退回50%邮费。
2、信函、资料类邮件丢失、损毁:每件400元人民币。
3、邮寄时未在详情单上申报价值的物品类邮件发生丢失、损毁:每件400元人民币。
4、已申报价值的物品类邮件发生丢失、损毁,按申报的实际价值赔偿,内件部分丢失、损坏的物品,按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均不超过每件:500+60*W(元人民币)W为用千克整数表示的邮件重量,小数点后零数进为1千克。
5、邮件发生丢失、损毁,除按相关规定赔偿外,退还已收取的邮费和特殊查询费。
三、合同物流赔偿标准
合同物流项目依据合作协议相关条款规定进行赔付。
四、中国邮政速递物流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
1、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保价邮件除外)。
2、寄递的物品违反禁寄或限寄规定的,经主管机关没收或依照有关法规处理的。
3、投交时邮件封装完好无拆动痕迹,且重量无减少而内件短少或损坏的。
4、收件人已按规定手续签收的。
5、由于客户的责任或所寄物品本身的原因造成邮件损失或延误的。
6、客户自交寄邮件之日起至查询期满未查询又未提出赔偿要求的。
7、国际邮件被寄达国按其国内法令扣留、没收或销毁的。
答:如果您的快递包裹无法正常跟踪,可以尝试以下几个方法来解决问题:
1. 联系快递公司客服:可以通过快递公司的官方客服渠道,电话、微信、邮箱等方式,向快递公司反映问题,提供订单号、快递单号等信息,要求快递公司查明原因并解决问题。
2. 在快递公司官网上投诉:可以在快递公司官网上提交投诉,填写相关信息,详细说明问题,并附上订单号、快递单号等相关信息,要求快递公司尽快解决问题。
3. 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投诉:如果快递公司未能解决问题,可以通过当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投诉,要求其介入调解或处理。
4. 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果快递公司的服务严重影响了您的利益,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寻求法律帮助,维护自己的权益。
以上方法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采取,建议您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先保留好相关证据,如订单号、快递单号、快递公司的回复记录等,以备日后维权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