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情况下,责任可以这样划分:
1、前车正常行使,后车追尾,应是后车驾驶人全责;
2、如果后车正常行使、前车突然刹车或拐弯造成后车追尾:前车驾驶人应负主要责任,后车驾驶人没能合理注意,应负次要责任。
3、如果前、后车驾驶人都有过错、且过错大致相当:两车驾驶人应负同等责任。
二、但具体责任认定,建议报警由交警做出认定,交警的责任认定更有效力,网友无法查看现场,根据提问者的描述做出的判断只能供网友参考。
不合法。
根据公安部印发的《机动车登记规定》执行,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是允许的,所以说加装拖车钩只要是符合规定的车型都是合法的。
不过如果是突出车身外部的拖车钩是不允许加装的,因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擅自改装机动车结构、构造和特征的,属于违法行为。另外根据公安部第124号令,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的罚款。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的划分主要是根据具体事故发生时,各方交通违法行为和造成事故的原因等因素进行判定。
在车辆追尾绿化带内的情况下,如果事故主要责任在绿化带内的车辆,则责任可以被认定为是该车辆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
1. 绿化带内的车辆行驶不应影响其他车辆、行人等交通参与者的安全,如果该车辆由于绿化带内种植物等物体遮挡视线,或者因为速度过快等原因未能注意到前方的车辆,则应该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2. 后车撞击前车,往往会造成较大的损失和伤害,后车在追尾事故中的主要责任较大。
3. 如果绿化带内的车辆进行掉头、变道等行为,导致事故的发生,则该车辆的责任应该被认定为更大。
但是,如果绿化带内的车辆遵守交通规则,属于被动的遭受追尾,则主要责任会被认定为追尾车辆。对于责任的判定,还需要考虑到事故现场的具体情况、证人证言等因素。
总之,在车辆追尾绿化带内的情况下,责任的划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需要,可以请当地交警部门进行现场调解,或者司法部门进行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