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再审案件: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误,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审查再审申请:人民法院对再审申请进行审查,确定是否符合再审条件。
听取当事人陈述:审查后,如果符合再审条件,法院将通知当事人到庭,听取他们的陈述和意见。
调查取证:法院可以根据需要,采取询问、勘验、鉴定等方式调查取证。
作出再审决定:法院根据审查和调查的情况,作出是否再审的决定。
重新审理:如果决定再审,法院将另行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案件。
申请再审人提交下列证据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新的证据”:
(一)原审庭审结束前已客观存在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
(二)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发现,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或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提供的证据;
(三)原审庭审结束后原作出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者重新鉴定、勘验,推翻原结论的证据。
当事人在原审中提供的主要证据,原审未予质证、认证,但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应当视为新的证据。
刑事案件再审立案的期限是三个月,若是需要延长期限的,最多不得超过六个月;
行政诉讼,再审大概需要五个工作日可以立案,但是具体是否能够立案,是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处理,比如说符合再审的条件,那么法院就会立刻的对其进行处理,然后向当事人发放受理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