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出口技术参考原则
(一)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需要禁止出口的;
(二)为保护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需要禁止出口的;
(四)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其他需要禁止出口的。
二、限制出口技术参考原则
(一)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公共道德,需要限制出口的;
(二)为保护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需要限制出口的;
(三)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出口的;
(四)根据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的规定,其他需要限制出口的。
根据中国出口管制法,国家规定禁止出口货物包括下列内容:
1. 重大武器装备和核物质;
2. 高科技产品,重要武器配件,具有重要国防或安全功能的产品;
3. 对中国安全或重大利益不利的产品;
5. 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有损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