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疗父母生病了,子女可以扣除。
无论父母是否患病,只要达到上述条件,纳税人便可享受个税抵扣。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可以
没有走医保的大病医疗费用,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扣除。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在扣除医保报销后,如果个人负担(即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万元的部分,可以在8万元的限额内据实扣除。
可以退税3373元。
因为按照个税法规定,纳税人在医疗费用支出方面可以享受税收优惠。
如果病人自己支付的医疗费用超过一定额度,就可以申请医疗费用专项扣除。
目前,可专项扣除的医疗费用限额为七万元,超过限额的部分可以税前扣除。
根据21300元的医疗费用支出,可以先扣除七万元再按照20%的税率计算退税额度,即21300-70000= -48700元,应退税额度为-48700*0.2=-9740元,但是退税额度不能超过实际缴税额,所以应退税额度为实际缴税额337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