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退休后旧伤复发可以继续享受住院医疗待遇。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是指职工因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经过医疗机构采取必要的诊断治疗,包括病情检查、确诊、药物治疗、手术治疗等医疗措施,确定工伤职工病情痊愈,可以终结医疗,终止停工留薪期,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伤残等级或者正处于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工伤职工原有病情不同程度地重新发作。如果被确定为工伤复发,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主要为: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待遇、伤残辅助器具待遇。
退出劳动岗位的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并不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也不在企业领取工资报酬,因此不能继续缴纳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是一种补充性养老金制度,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