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收入是指国家通过一定的形式和程序取得的财政收入,主要包括以下四种:
各项税收: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关税、农牧业税和耕地占用税等。
专项收入:包括征收排污费收入、征收城市水资源费收入、教育费附加收入等。
其他收入:包括基本建设贷款归还收入、基本建设收入、捐赠收入等。
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这项为负收入,冲减财政收入。
财政收入主要分为**税收收入、国有资产收益、政府收费和专项收入**四种类型。
1. **税收收入**:这是政府最主要的收入来源,通过征收各种税费来筹集资金,包括增值税、所得税、关税等。税收具有强制性和无偿性,是调节经济活动和国民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
2. **国有资产收益**:这部分收入来源于国有企业的利润上缴、国有资产的租赁和出让等。国有资产收益体现了国家作为资本所有者的经济权益。
3. **政府收费**:政府为提供某些特定的服务或商品而向使用者收取的费用,如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这些费用通常是为了补偿政府提供服务的成本。
4. **专项收入**:包括政府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获得的收入,以及政府间转移支付等其他特定项目的收入。
总的来说,财政收入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通过各种形式从国民经济中取得的资金,它是国家进行宏观调控、保障公共服务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经济基础。在管理和使用财政收入时,政府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政策,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和合理分配。
指的是单位或基层政府为了达到虚增当地财政收入在税收征收上所采取违 规操作现象。实际上就是指将已入库的收入,以支出形式拨付到纳税人,然后再通过纳税人将收到的财政拨款再次入库,如此反复循环,形成财政虚收虚支。